一通紧急电话,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得知辖区内一中学有学生“情绪失控”,了解来龙去脉后,发现背后是一起抚养费执行纠纷监督案。
而经青浦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检察官们共同努力,目前,学生小俊(化名)与母亲林女士终于获得了应有的权益保障。
失控的孩子和坚强的母亲
2022年10月12日下午2点半,青浦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钟芬接到辖区内派出所的电话,对方短短数语令长年投身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钟芬严肃异常。原来,就在当日下午,辖区内一名六年级学生小俊试图跳楼,幸而被老师及时发现制止并报警。
经检察官的介入及协助,小俊转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医生诊断小俊具有极为严重的双向情感障碍,需立即住院治疗。但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小俊的母亲林女士犯了难。经过安抚,检察官终于从林女士口中得知了这个家庭的黑暗往事。
林女士与小俊的父亲田某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没多久小俊出生。后来,林女士与田某某协议离婚,小俊由父亲抚养。
田某某在离婚前就已酗酒,有暴力倾向,离婚后,面对弱小的小俊,他也没有收敛。常年生活于恐慌之中,小俊的心理状态逐渐发生变化,成为了老师、同学眼中的“特殊孩子”。
2019年8月,林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经审理,法院判决小俊随同林女士共同生活,并要求作为父亲的田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其年满18岁。
就这样,林女士带着儿子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小屋生活。但小俊在2017年10月便被确诊患有心理疾病。2018年11月,小俊还在就读小学二年级。林女士毅然放弃当时的工作,每天至学校陪读。她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角落,安静地关注着儿子的一举一动,在每一个他可能失去控制爆发情绪的瞬间都及时安抚,这才使得小俊读书至2022年6月。
成立专班全方位救助
然而,林女士之前的工作均是一些收入颇微的职业,短短几年,早先的积蓄早已用完,而田某某自法院判决后从未支付过抚养费。林女士曾两次向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共计4.2万元。但法院在对田某某财产进行清查时发现其名下确实无房产车辆、投资货币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两次申请均以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止执行程序。
迫于无奈,林女士在将小俊送入初中学习后,便在外寻得一份工作补贴家用,却没想到小俊的病情出现反复,发生了开头的事件。
检察官们为小俊和林女士的遭遇感慨唏嘘,也有疑问:田某某在与林女士离婚前有房有车、衣食无忧,而在离婚后他的财产都去了哪里?
2022年10月21日,青浦区检察院牵头区未保办、区教育局、区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个案专班,开展协商会议沟通讨论小俊及其家庭困难的处理方案。检察官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先安抚好小俊精神状况,随后协助林女士度过最困难的经济危机,在此之后也将对法院提出的抚养费执行困难情况进行持续关注。法院已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于去年6月发放救助金。
检察官经与学校沟通磋商,校方将网络课程分享给小俊,同时要求任课老师定期进行回访,并给予相应专业指导。教育局在此期间监督校方落实到位,保证小俊依法享有教育权。
同时,在经与林女士母子所在社区居委会及街道沟通后,社区负责人员表示,将在林女士外出工作期间对小俊进行看护,并定期上门回访,给予相应的困境帮扶及辅助。区、市两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也将持续为小俊开通特殊绿色医疗通道,及时开展医疗救助,保障小俊病情万无一失。区妇联、区民政局则联络落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妇联干部进行点对点救助帮扶,全方位打造对小俊的教育指导、引导救助。
抓住“转机”建议优先执行
针对林女士暂无稳定经济来源、家庭经济困难,检察官提出,可为她申请相应困难家庭补助基金,但林女士却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劳动努力抚养孩子”。检察官对她自立自强的精神表达了赞扬。虽无法为林女士提供长期补助,但依法为她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其燃眉之急。
2022年11月,青浦区检察院针对该案中发现的抚养费执行监督线索开展执行活动监督。
正当检察官一筹莫展之际,田某某出现在了看守所。原来,一向罔顾法律法规的田某某因违法行为被警方抓获。检察官立刻前往看守所对田某某进行讯问,在讯问过程中见机穿插对其家庭经济情况的提问。田某某所料未及,露出实话,原来,他早已将车辆过户至弟弟名下,但依然由他自己使用。
田某某还有车辆这一线索被检察官掌握后,其车辆立即移交法院进行扣押,并启动拍卖流程,但田某某在外有多笔欠款,也需执行款项,这笔钱到底该怎么用?
检察官认为,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的抚养费优先执行没有明文具体的规定,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及生活必需费用的规定精神,建议法院在执行活动中优先执行未成年人的抚养费,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经商议考量,全部采纳检察机关建议,车辆拍卖钱款将优先作为抚养费补偿。
结合该案,青浦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召开检法联席会议,并在会议中明确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青浦区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其中就建立抚养费、申请执行案件中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联动机制达成一致,积极推动落实抚养费申请、执行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力求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依然持续关注田某某名下其余可供执行财产情况,并多次前往小俊家中、社区、学校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小俊学习情况及身体健康、精神健康情况。青浦区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小组更是依托青木社会关护中心延请心理辅导师等专业人士进行观护帮教,保证小俊母子身心同步恢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