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上传言小客车指标过了一年有效期交钱可办理小客车指标延期“养指标”,9月24日,海南省小客车调控管理办公室提醒:是谣言!
据悉,根据《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且不得转让。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以排号或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
海南省小客车调控管理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轻信谣言,避免上当受骗,同时欢迎大家对散布此类谣言者向12123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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