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恒,男,汉族,1987年10月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人民法院刑庭书记员。
许博皓,男,汉族,1998年9月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司机。
2022年6月16日10时40分许,桦南县人民法院徐德恒、许博皓在开车外出送达法律文书途中,在路边看到一名男子搂住一名女子,手持镰刀不停砍刺该女子和旁边的一名老者,女子和老者已浑身是血,女子挣扎着试图抢夺男子手中的镰刀。危急时刻,徐德恒、许博皓立刻将车停靠路边并拉响警报,下车后与行凶男子展开殊死搏斗。行凶男子在后退过程中手中镰刀掉落,二人趁势合力将其按倒在地将其制服,并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行凶男子被制服后,受伤老者慢慢向其靠近,为防止老者接近行凶男子再次产生危险,徐德恒、许博皓一边按住行凶男子,一边耐心对老者进行劝阻,让其远离,并及时按压正在喷溅流血的面部伤口,防止流血过多危及生命。随后,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徐德恒、许博皓将行凶者交给公安民警。随后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将伤者及时送医救治。
2022年9月2日,徐德恒、许博皓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