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他人大额口罩购买资金,反而“贼喊捉贼”,向公安机关谎报警情称自己买口罩被人骗,真的是戏精!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以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并同步庭审直播。
经合议庭合议,法官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蓝某辉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据悉,该案是目前福建省判处刑期最重的防疫物资诈骗案。
2020年2月5日至2月13日间,被告人蓝某辉发现疫情爆发后市场口罩紧缺,在没有货源和供货经验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大量防疫口罩可出售的虚假信息,宣称货源充足、发货及时,以每只口罩人民币3元多的价格,诱使他人向其订货并支付全款。
得款后,蓝某辉编造各种理由推脱发货,同时以每只5元多的价格买入少量口罩发给催货较急的被害人,其余货款均用于网络赌博。截至2月13日,蓝某辉先后骗得林女士等4名被害人口罩款人民币共745980元。
2月13日,因林女士多次紧急催货,蓝某辉谎称自己进货被骗,故无法正常发货,并向公安机关谎报警情称自己买口罩被骗。经公安机关追查,蓝某辉的谎言被识破。
归案后,蓝某辉在审查起诉阶段才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集美法院立案后第一时间送达起诉书,并确定合议庭。
集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蓝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网络对不特定人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物资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蓝某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有部分赃款被缴获,集美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现在全国进入复工复产期,大量人员回流,口罩等基础防疫物资需求量增加,大家更应加强对涉疫情诈骗的防范,千万要提高警惕,勿中圈套!